第一次辦理助學貸款流程
第一次辦理助學貸款流程
1、如果是首次辦理助學貸款,新生必須與家長前往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進行申請。當地資助中心審批通過后,簽訂好貸款合同,屆時開具合同回執單,開學再將合同回執單交給學校。
2、如果并非首次辦理,可以直接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進入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續貸,受理方式只要選擇網上簽訂合同,全程就可以在線上完成,無需回到生源地辦理。等通過支付寶掃碼完成身份認證,確認提交后,國家開發銀行會發送回執碼短信,而借款學生只要開學把回執碼交給學校就行。
3、如果在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學生在線服務系統進行續貸時選擇的受理方式是現場簽訂合同,那就仍需去教育局辦理。
大學生怎么自己申請助學貸款
1、學生提出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并準備好有關證明材料一并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進行貸款初審
學校機構在全國學生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借款額度及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借款,并接受學生的借款申請。
3、經辦銀行進行貸款審批
經辦銀行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后,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被批準后,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借款學生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的工作,并提交經辦銀行。
5、貸款的發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署借款合同及借據后20個工作日內,會將首年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貸款統一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6、貸款的償還
借款學生在使用助學貸款完成學業后,應重視自身信用,按時歸還貸款。每年畢業離校60日前,學校會組織借款學生與經辦銀行辦理還款確認手續,經辦銀行會派人上門服務,為借款學生講解還款有關事宜,并解答借款學生的咨詢。
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方法
商業助學貸款:
1、學生攜帶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就讀學校開出在校期間所需費用證明、直系親屬的身份證等材料到銀行申請貸款;
2、銀行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簽訂合同;
3、辦理擔保等手續,手續辦理齊全后銀行放款。
國家助學貸款:
1、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助學貸款信息網,再點擊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生源地),然后注冊賬號;
2、學生在線填寫申請表,填寫完成后導出申請人并打印,然后學生本人簽字;
3、學生咨詢自己戶籍所在縣級的資助中心在哪加蓋公章,然后去蓋章(不同地方加蓋公章的地方可能不同);
4、準備貸款材料:蓋過公章的申請表、學生本人及共同申請人的身份證、學生的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5、學生和共同申請人到戶籍所在的縣級資助中心簽訂合同并領取回執單。
6、學生將回執單交給學校的老師,再由老師錄入系統即可。
大學生助學貸款的形式
主要有四種貸款形式: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對學生辦理的無息借款;一般性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
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都應積極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與合作的銀行共同為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另外,也有一部分民辦普通高校開展了國家助學貸款工作,學生要注意學校招生簡章或錄取通知書中的相關說法。
助學貸款什么時候開始還款
1、按照生源地助學貸款政策規定,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
2、借款學生畢業后兩年內,應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將應償還的貸款利息存進申請貸款時注冊的支付寶賬戶中。自借款學生畢業后的第三年起,就要開始按照等額本金還款方式償還本金及貸款利息,最后一次償還本金時須利隨本清。
3、借款學生若想進行提前還款,可以在每月1日-10日(11月除外)進行申請,還款日為當月20日,無需國家開發銀行審批。
提醒: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利息是按照央行同期發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來執行的,貸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全部還清。如當年12月20日之前未及時還款視為貸款逾期,會產生罰息,為當期利率的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