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習題解析
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習題:
A.組成代表團視察工作 B.組成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
C.召開全國人大會議 D.聽取全國人大會的工作報告
3.下列有關我國國家公務員的論述,正確的一項是( )。
A.國家公務員就是我國行政機關的一切工作人員
B.國家公務員包括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中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C.國家公務員分為政務類公務員和業務類公務員
D.國家公務員分為各級人民政府組成人員的公務員和一般公務員
4.崔某因涉嫌盜竊他人二千元人民幣而被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本案的被害人是一名外國人,則本案的管轄法院應是( )。
A.某層人民法院 B.中級人民法院
C.高級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法院
5.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
A.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B.記大過的處分期間為十八個月
C.解除降級處分后,還可以晉升到原級別
D.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
公務員考試法律知識習題答案解析:
1.【答案】B。
解析:這是一道識記型題目,考查選任制的定義。故本題選B。
2.【答案】C。
解析: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是修改憲法、監督憲法實施、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選舉決定和罷免國家機關重要領導人、決定國家重大問題等。由全國人大的職權可知,其開展工作的基本形式是召開全國人大會議。故本題選C。
3.【答案】D。
解析:《公務員法》規定:本條例適用于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同時,條例對公務員職位及級別作出了具體規定。故本題選D。
4.【答案】A。
解析:外國人犯罪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此案中被害人是外國人,應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故本題選A。
5.【答案】A。
解析:《公務員法》第58條規定:“公務員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定降低級別。”第59條規定:“公務員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并且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失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故A說法錯誤,因為受警告處分可以晉升工資檔次。故本題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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