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浙江師范大學藝術類招生簡章
一、2023年藝術類專業報名條件
(一) 考生必須符合所在省份2023年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考試報名條件,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二) 凡符合各省藝術類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參加省級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或聯考)和文化考試。我校不再組織專業校考。
二、2023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我校今年藝術類計劃招生700名。藝術類分文理科的省份僅面向藝術文科類(“3+1+2”模式省份為歷史類)考生招生,不分文理科(或不分科目類)的省份不作文理科報考要求,分省分專業計劃如下:
(一)音樂類
專業名稱 | 浙江 | 河北 | 江蘇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重慶 | 新疆 | 合計 |
音樂學(師范) | 90 | 5 | 5 | 5 | 4 | 4 | 7 | 120 | |||||
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師范) | 40 | 4 | 6 | 4 | 6 | 6 | 6 | 5 | 3 | 80 |
(二)舞蹈類
專業名稱 | 浙江 | 河北 | 福建 | 江西 | 河南 | 湖北 | 湖南 | 廣東 | 合計 |
舞蹈學(師范) | 7 | 5 | 3 | 7 | 4 | 3 | 8 | 3 | 40 |
(三)美術類
專業名稱 | 浙江 | 河北 | 江蘇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湖南 | 廣東 | 寧夏 | 合計 |
動畫 | 25 | 5 | 5 | 5 | 8 | 5 | 7 | 60 | ||||
美術學(師范) | 70 | 4 | 4 | 4 | 3 | 3 | 4 | 4 | 4 | 100 | ||
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 36 | 10 | 10 | 11 | 3 | 11 | 13 | 13 | 10 | 3 | 120 | |
數字媒體藝術 | 20 | 4 | 6 | 6 | 2 | 4 | 6 | 5 | 7 | 60 | ||
藝術與科技 | 14 | 4 | 4 | 3 | 4 | 4 | 5 | 2 | 40 |
(四)編導類
專業名稱 | 浙江 | 江西 | 山東 | 河南 | 湖南 | 廣東 | 重慶 | 四川 | 合計 |
戲劇影視文學 | 31 | 5 | 9 | 5 | 7 | 5 | 8 | 10 | 80 |
注: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后公布為準。
三、2023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2023年,我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均采用各省藝術統考(或聯考)成績。我校要求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達到60分(滿分按150分計)及以上。
各專業具體錄取規則如下:
(一)音樂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音樂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二)舞蹈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舞蹈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4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6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三)美術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或聯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照美術類綜合分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文化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專業課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四)編導類專業
對文化、專業省統考(為聯考)成績均達到省錄取控制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具體綜合分換算規則如下:
1.浙江省
按照浙江省統一規定的綜合分進行錄取,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照位次號高低進行錄取。
2.非浙江省
若生源省有綜合分換算的統一規定,則我校按照該省的統一規定進行錄取。若生源省無統一規定,由高校自行確定綜合分換算規則,則我校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高考文化成績名次、專業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本章程由浙江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浙江師范大學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位于浙江省金華市,是一所以教師教育為主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是浙江省首批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111計劃”、“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教育部“教育援外基地、商務部“中國基礎教育援外研修基地”、中國—東盟教育培訓中心、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浙江省十佳對外合作單位、“浙江省國際化特色高校”建設單位,建有浙江省唯一的教育學一級學科重點研究基地。
學校前身為杭州師范專科學校,創建于1956年,1958年升格為杭州師范學院。1962年,杭州師范學院與浙江教育學院、浙江體育學院合并,更名為浙江師范學院。1965年,浙江師范學院從杭州搬遷至金華。1980年被列為省屬重點高校。1985年更名為浙江師范大學。2000年、2001年、2004年浙江財政學校、浙江幼兒師范學校和金華鐵路司機學校相繼并入。對口支援衢州學院,與金華市共建金華理工學院。
浙江師范大學地址
浙江師范大學地址在:
校 本 部:金華市迎賓大道688號
杭州校區:杭州市蕭山高教園區耕文路1108號
浙江師范大學收費標準
1、學費:
學校實行學分制收費,學分制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其中學分學費標準為每學分120元,計費學分為每學年40學分;專業學費為國家規定的學年學費減去學分學費之差)。新生學年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一)文科類和理科類專業的學費為5300元/生?學年(其中小學教育、學前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專業的學費為6095元/生?學年)
(二)工科類專業的學費為 6000元/生?學年
(三)藝術類專業的學費為9000元/生?學年(其中音樂學、美術學、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學費為10350元/生?學年)
(四)體育教育專業的學費為6095元/生?學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學費為5300元/生?學年
(五)軟件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音樂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28000元/生?學年,小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為80000元/生?學年,其中小學教育(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的學費最終以物價部門審批結果為準。
(六)按大類招生的,分專業前,學費按同類別中最低專業的標準收費;分專業后,學費按所學專業的標準收費。
2、住宿費:
1000-1600元/生?學年
浙江師范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序號 | 學科名稱 | 評估結果 |
1 | 教育學 | B+ |
2 | 中國語言文學 | B+ |
3 | 數學 | B+ |
4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B |
5 | 心理學 | B- |
6 | 外國語言文學 | B- |
7 | 音樂與舞蹈學 | B- |
8 | 美術學 | B- |
9 | 軟件工程 | B- |
10 | 工商管理 | B- |
11 | 社會學 | C+ |
12 | 體育學 | C+ |
13 | 物理學 | C+ |
14 | 化學 | C+ |
15 | 地理學 | C+ |
16 | 生物學 | C+ |
17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C+ |
18 | 政治學 | C |
19 | 世界史 | C |
20 | 中國史 | C- |
21 | 生態學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