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王牌專業名單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王牌專業名單
國家級特色專業建設點:英語、法語、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會計學、日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服務外包領域)、東亞語群
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非通用語種群(越南語、朝鮮語、泰國語、印尼語等4個語種)、英語、法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市場營銷、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日語、金融學、工商管理、財務管理、俄語、西班牙語、漢語言、新聞學、法學
國家重點學科: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廣東省“211工程”三期重點建設學科: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二級學科
廣東省重點學科:外國語言文學、應用經濟學、工商管理、法學、國際關系、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政治學理論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
大學 | 專業 | 學費(每年) | 年份 | 學制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法學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教育學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社會工作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新聞傳播學類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行政管理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政治學類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551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財政學類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電子商務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工商管理類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國際商務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金融學類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經濟統計學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經濟學 | 6061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計算機類 | 623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623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應用心理學 | 6230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阿拉伯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波蘭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波斯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朝鮮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德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俄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法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翻譯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柬埔寨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捷克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老撾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馬來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孟加拉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緬甸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葡萄牙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日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塞爾維亞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商務英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泰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土耳其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烏爾都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西班牙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希臘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意大利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印地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印度尼西亞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英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越南語 | 6853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俄語 | 6858 | _ | 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獎學金設置情況相關安排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
第一條為獎勵優秀新生,提高我校生源質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申報新生獎學金者必須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法律和校紀校規。
第三條新生獎學金的評定等級、金額和條件:
1.特等獎:獎金100000元/人。獎勵高考成績列廣東省文科前1000名、理科前2500名的新生;外省文理科排名(不分文理則按綜合排名)生源省前1‰的新生。
2.一等獎:獎金50000元/人。獎勵高考成績列廣東省文科前1500名、理科前5000名的新生,外省文理科排名(不分文理則按綜合排名)生源省前2‰的新生。
3.二等獎:獎金20000元/人。獎勵高考成績列廣東省文科前2000名、理科前7000名的新生,外省文理科排名(不分文理則按綜合排名)生源省前5‰的新生。
4.三等獎:獎金10000元/人。獎勵高考成績列廣東省文科前2500名、理科前9000名的新生,外省文理科排名(不分文理則按綜合排名)生源省前8‰的新生。
對于同時具備兩項(含)以上獲獎條件者,只頒發其中最高等級的一項獎學金。
第四條新生獎學金的申報和評選程序:
符合條件的新生帶齊高考成績排位證明等有關材料到所在班級的輔導員處申報,經學院審核基本條件后匯總報送招生辦公室,由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定。
第五條對提供虛假材料參評的新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已發放獎金,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新生申報獎學金的時間是入學后第二至第四周,為期三周,過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第七條對于符合新生獎學金條件,但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其新生獎學金延遲至申請入學獲批后與當年新生一同申報;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其獲獎資格同時喪失。
第八條本辦法自_年9月1日起施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廣外大學〔_〕19號)同時廢止;學校此前的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九條本辦法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設置哪些獎助學金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本科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 ||||
資助項目 | 資助金額 | 資助人數或比例 | ||
國家資助 | 國家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8000元 | 每年約51人(具體指標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為準) | |
國家勵志獎學金 | 一次性獎勵5000元 | 每年約640人(具體指標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為準) | ||
國家助學金 | 在2000-4000元范圍內分三檔進行資助 | 約占在校生10% | ||
臺灣學生獎學金 | 特等獎8000元/人一等獎6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4000元/人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 特等獎8000元/人一等獎6000元/人二等獎5000元/人三等獎4000元/人 | 根據上級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國家助學貸貸款 | 根據學費加住宿費確定,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無限制 | ||
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 |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以及學費減免標準,本專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 根據征兵部門下達名額確定 | ||
綠色通道 | 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暫緩交納學費。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 無限制 | ||
地方政府資助 | 廣東省大學新生資助 | 每人不超過6000元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 | 每生每年10000元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南粵扶殘助學工程”資助 | 本科生一次性資助15000元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參加“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 代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從教上崗退費 | 退費標準為本科每生每年8000元(藝術類和特殊教育12000元) | 根據實際申請和審核通過名額確定 | ||
校內資助 | 困難補助 | 包含臨時困難補助、特殊困難補助、特殊情況補助 | 最高額度不超過10000元/人/學年 | 無限制 |
校內獎學金 | 綜合獎學金 | 一等獎:2000元/人;二等獎:1000元/人;三等獎:600元/人;畢業班優秀學生獎學金:1000元/人;云山勵志獎學金,3000元/人 | 28%(一等3%,二等10%,三等15%);畢業班優秀學生獎學金獲獎比例為參評人數的10%;云山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10人。 | |
新生獎學金 | 特等獎:100000元/人一等獎:50000元/人二等獎:20000元/人三等獎:10000元/人 | 不同等級獲獎人數根據高考成績排名,詳見《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新生獎學金評選辦法》(廣外校〔2018〕36號) | ||
校長獎章 | 個人榮譽獲得者:8000元集體榮譽獲得者:15000元 | 原則上每學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名額不超過10個。 | ||
少數民族獎學金 | 個人獲得者:1800元 | 獲獎比例不超過當年參評人數的30%。 | ||
出國境獎學金 | 分兩批次發放,2500-15000元/人 | 無限制 | ||
社會獎學金 | 2000-5000元不等 | 由出資人確定 | ||
出國境助學金 | 一次性發放,1750-30000元 | 無限制 | ||
勤工助學 | 時薪崗位:20.3元/小時,每月最高812元;固定崗位:每月507.5元;寒暑假臨時崗位:70元/天。 | 約2200個崗位 | ||
困難新生專項資助 | 一次性補助,不超過6000元/生 | 根據上級及學校相關文件組織評審 | ||
基層就業畢業生獎勵 | 服務期3年及以下的一次性獎勵3000元,3年以上的獎勵5000元。 | 無限制 | ||
社會助學金 | 1840-5000元不等 | 由出資人確定 |
第四條 新生獎學金的申報和評選程序:
符合條件的新生帶齊高考成績排位證明等有關材料到所在班級的輔導員處申報,經學院審核基本條件后匯總報送招生辦公室,由招生辦公室進行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確定。
第五條 對提供虛假材料參評的新生,一經查實,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已發放獎金,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六條 新生申報獎學金的時間是入學后第二至第四周,為期三周,過期不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第七條 對于符合新生獎學金條件,但根據《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其新生獎學金延遲至申請入學獲批后與當年新生一同申報;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其獲獎資格同時喪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