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蘇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根據我省公務員招錄職位專業需求情況,為規范我省公務員招錄中的專業條件設置和審核工作,參照教育部制定的本專科、研究生等專業目錄,對具體專業進行了歸類(與教育部的學科分類沒有直接對應關系)和修訂、調整。《專業參考目錄》中所涵蓋的專業均在教育部相關專業目錄的范圍內(參考文件附后)。
二、《專業參考目錄》使用范圍
《專業參考目錄》僅供我省公務員招錄過程中各單位進行專業條件設置和報名資格審核時參考。
三、《專業參考目錄》使用要點
(一)各市及省直各有關部門在公務員招錄編制職位專業條件時,要參考《專業參考目錄》和其他相關材料,做到專業名稱準確、學歷層次對應。招錄專業原則上要求按大類設置或不設限制,專業性較強需設置到具體專業的職位,一般應設置4個及以上專業。
(二)各市及省直各有關部門在專業審核時,要結合《專業參考目錄》和教育部門制定的本、??坪脱芯可鷮I目錄,以及教育部門核準的新增專業,認真審核,把握標準、靈活掌握,確保公平公正。
(三)在本市或本部門范圍內,《專業參考目錄》的使用和專業審核標準須相對統一。如職位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大類下屬各專業均應視作符合該職位的專業要求。
(四)省各垂直管理部門在審核專業時,原則上應與所在市專業審核的標準相銜接。
四、《專業參考目錄》以外專業的審定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部分高校為適應新形勢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設置了新的專業。由于各類院校專業名稱設置繁雜不一,且每年均有新設專業、自主設置專業不斷出現,《專業參考目錄》尚無法全面涵蓋普通本專科、研究生、自考、電大、函授、成教、遠程教育、黨校等在內的各類專業。
在考生報名階段,如有考生的專業不在《專業參考目錄》內,但和職位條件所要求專業非常相近,招錄初審部門難以把握時,可請考生提供所在學?;驅W院開具的課程設置證明等,并向公務員主管部門提出增加專業的申請。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單位可成立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的專業審核小組,認真研究審核相類似專業與職位要求專業之間的一致性,依據專業課的相似程度,確定是否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并及時在報名網站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門在使用《專業參考目錄》審核職位時,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們聯系,以便進一步完善我省公務員招錄的《專業參考目錄》。
附參考文件
1.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國務院、教育部1997年正式頒布)
2.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國務院、教育部 學位〔2011〕11號)
3.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育部 教高〔1998〕8號)
4.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教育部 教高〔2012〕9號)
5. 經教育部批準設置的目錄外專業名單(教育部2003年公布)
6. 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教育部 教高〔2004〕3號)
7. 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二級學科自主設置實施細則(教育部 教研廳〔2010〕1號)
8.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置規定(教育部 教高〔201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