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馬哲概念簡單記
特征:
(1)客觀物質性
實踐的客觀物質性是指構成實踐的諸要素和結果是可感知的客觀實在。
(2)自覺能動性
實踐的自覺能動性是指實踐是人類有意識、有目的的自覺活動。
(3)社會歷史性
實踐的社會性是指人們總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進行實踐活動。實踐的歷史性是指人的實踐力量是歷史地形成和發展的。
(4)直接現實性
實踐的直接現實性是指實踐不是僅僅停留在意識范圍內的精神觀念的活動,而是通過人與客觀世界的實際相互作用而引起客觀世界的變化的活動,是人與世界之間的實實在在的物質、能量和信息的交換過程。
基本形式:生產實踐、處理社會關系的實踐、科學實驗。
2.認識
本質:認識是在實踐的基礎上主體對客體的能動的反映。
屬性:
(1)認識具有客觀性:認識要受到來自客體方面的制約;認識本身是對客體的觀念重建或再現。
(2)認識具有主體性:主體在認識活動中自覺地將其自身因素即主體因素投入認識過程,融合或凝結于認識結果而使認識不可避免地帶有主體屬性。
3.實踐與認識的辯證關系
實踐決定認識
(1)實踐是認識的來源
(2)實踐是認識發展的動力
(3)實踐是認識的目的
(4)實踐是檢驗認識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唯一標準
認識對實踐的指導作用
認識對實踐的反作用具有兩重性:正確的認識對實踐起著積極的促進作用,錯誤的認識則對實踐起消極的阻礙作用,甚至導致實踐的失敗。
4.認識過程的基本規律
(1)認識過程的第一次飛躍
認識過程的第一次飛躍是指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
(2)認識過程的第二次飛躍
認識過程的第二次飛躍是指從理性認識到實踐的飛躍。
理性認識回到實踐中去,實現從理性認識到實踐的飛躍。認識要發揮對實踐的能動的指導作用,使認識得到檢驗、完善、豐富和發展。
公基概念簡單記——馬哲(唯物論)
1.物質
概念:物質是標志客觀實在的哲學范疇,是不依賴于人的意識并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
特點:物質的唯一特性是客觀實在性。
2.運動
概念:迄今為止,人們發現物質運動存在著五種基本形式,按照從簡單到復雜的順序,依次為:機械運動、物理運動、化學運動、生命運動、社會運動。
運動是物質的根本屬性和存在方式,它包括宇宙間的一切變化和過程。
物質與運動的關系
(1)物質是運動的物質,離開運動談物質會陷入形而上學。
(2)運動是物質的運動,離開物質談運動會陷入唯心主義。
運動與靜止的關系
運動是絕對的、無條件的、永恒的,即事物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處于運動之中;
靜止是相對的、有條件的、暫時的,靜止是一種不顯著的運動,是運動的一種特殊的狀態;
運動和靜止相互滲透并在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動中有靜,靜中有動,整個世界整體上就是無條件的絕對運動和有條件的相對靜止的辯證統一。
否認運動及其絕對性,是形而上學的世界觀;否認靜止及其相對性,會導致相對主義、詭辯論。
3.意識
概念:意識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是人腦的機能,是對客觀存在的反映。
從起源上說,意識是物質世界長期發展的產物。
從生理基礎上說,意識是人腦的機能。
從內容上說,意識是客觀存在的主觀映象。
4.意識能動作用的表現
(1)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意識不僅可以反映事物的現象,而且可以通過抽象思維反映事物的本質和規律。
(2)在改造世界的過程中,意識具有指導性。意識可以通過實踐把觀念的東西變成現實的東西。
(3)意識能夠反作用于主體,影響人的生理過程,具有高度自控性。人的精神是否愉悅,對于其身體健康狀況有重要影響。
5.意識能動作用的實現條件
(1)意識必須正確反映客觀規律,在改造世界中遵循客觀規律。
(2)必須具備必要的物質手段。
(3)要聯系地看問題,充分地考慮到被改造事物所處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