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護士藥物領取和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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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寧靜2
資訊
2. 藥物的保管原則
① 藥柜放置: 應放在光線明亮處,但不宜陽光直射,并經常保持整潔。
② 藥品放置: 按內服、外用、注射、輸液、麻醉藥、劇毒藥等分類放置。先領先用,以防失效。貴重藥、麻醉藥、劇毒藥應加鎖保管,使用專本登記,做好交班。
③ 藥瓶標簽: 藥瓶上應有明顯標簽。內服藥用藍色邊,外用藥用紅色邊,劇毒藥用黑色邊。藥名用中、英文對照,并標明濃度和劑量,字跡要清晰。現在主張所有的藥品均應是原包裝瓶(或盒)盛裝。
④ 定期檢查: 藥品應定期檢查,凡沒有標簽或標簽模糊,藥物有變色、混濁、發霉、沉淀、過期等現象,均不可使用。
⑤ 分類保管: 根據藥品的不同性質,妥為保管。容易氧化和遇光變質的藥物,應裝在有色密蓋瓶中,放陰涼處,如維生素C、氨茶堿等;針劑放盒內用黑紙遮蓋,如腎上腺素等;容易揮發、潮解或風化的藥物,須瓶裝蓋緊,如乙醇、碘酊、過氧乙酸、糖衣片、酵母片等;容易被熱破壞的藥物,應放在冰箱內2~10℃冷藏保存,如抗毒血清、疫苗、胎盤球蛋白、青霉素皮試液等;易燃易爆的藥物,應遠離明火,密閉置于陰涼處,如乙醚、乙醇、環氧乙烷、過氧乙酸等;病人個人專用的特種藥物,應單獨存放,并注明床號、姓名;中藥應放于陰涼干燥處,注意防霉、防蟲;芳香類藥品,應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