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閱讀心得感想
從一年級到六年級,我讀過許多的書籍,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李微漪的《重返狼群》。
《重返狼群》是一個真實的故事,這本書講述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寫生時意外遇到一只父母慘死,還未睜眼的小狼,并把它當并把它當作自己的孩子帶回城市撫養,養大后又重新放生回草原的故事。
讀完這本書,最令我動容的就是作者與小狼“格林”深厚的感情:在草原生活期間,作者因淋了一場大雨而患上了肺水腫,小狼見了,整日整夜趴在窗口,時時刻刻都陪伴在作者身邊。小狼在連自己肚子也餓著的情況下,把好不容易得來的存糧——半只兔子送給作者。作者病好后重回草原,小狼飛身跳過滿是玻璃渣的兩米高墻奔到作者面前熱情地舔吻著,一人一狼笑著,抱在了一起……
這本書了我對“狼是兇殘冷血的”這種觀念,這本書的字里行間都讓我感受到了狼的愛是那么純粹,那么熾熱,沒有一分的虛偽與做作。可能有人會說:“狼再怎么有感情也比不上人吧。”可是在生活中,卻真的有人比不上狼:“七兒女因分家不均拒絕贍養”“兒女拒絕贍養,七旬父母住洞穴”這種新聞你們一定見過,新聞中的子女都有各種理由拒絕贍養父母。再看看書中的小狼,就連它都能慷慨分食給與它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類“媽媽”,那些有著父母幾十年養育之恩的人又有什么借口拒絕父母呢?報答父母并不難,或許只要在他們煩惱的時候和他們談談心;或許只要在他們勞累的時候給他們一杯暖茶;再或許,只要像小狼一樣,在他們需要幫助的時候,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讀了這本書,我希望我們能像書中的小狼一樣,做一個有情有義,知恩圖報的人!
重返狼群閱讀心得感想精選篇2
狼,是我最喜歡的動物。之所以喜歡上他們,就是因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講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卻突然發現網友跟她說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驚,急忙叫上好友亦風奔往若蓋爾大草原,去營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貍寶寶的悲慘命運,還有那些漢人和被“漢化”的藏人骯臟的心;經過“老狼”《狼圖騰》作者姜戎的幫助鼓勵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風終于找到了格林……
環境的變化,隨著歷史時鐘的前進,有許許多多數不清的動物遭以滅絕的危難。而21世紀,將有更多的動物會將離開。而這一切,都是自詡文明的我們所制造的。請,保護最后的動物朋友,那些無言卻是最忠誠的朋友。
有一年,我與朋友去動物園玩。看見了一匹老狼,與百科全書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臉上布滿滄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氣質,在草原稱霸的“法寶”牙齒早已被食物鏈頂端的人們給奪取了,尖利的爪子變得平整,就連最后的反抗利器都沒有了,整個籠子變得憂愁。老狼無助地趴在那里,玻璃隔離墻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說:無自由,寧愿死。
我搖了搖頭,前面就是動物表演的地方,我們走進去,巧了,他們還在彩排,我饒有興趣地趴在窗戶外面看。“啪”的一聲,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萬獸之王的背上,紅痕突顯,萬獸之王怒吼一聲,表示反抗。可是這樣,也無濟于事。慘無人道!
動物朋友在歷史的長廊已經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有現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種動物滅絕!
請尊重他們,并且守護他們,也將守護我們的藍色星球。
重返狼群閱讀心得感想精選篇3
讀完了《重返狼群》,我躺在床上,閉上眼睛,靜靜地在夢中回想。
莫嗷—小狼格林的嗥叫,依然在我耳邊回蕩。我讀完書后的心情很復雜,有對能將狼崽養大并成功放歸回野的驚奇,有對狼勇敢的崇拜,小狼格林的父親被獵人藏狗和藏獒逼進一個山洞,獵人用長刀伸進洞亂刺,這只大公狼毫不猶豫的沖了上去……有對狼母愛與夫妻情的敬畏,小狼格林的母親失去丈夫后,支撐這個家庭的重任全壓倒了它身上。一天,獵人發現了它的寶貝狼崽,母親的擔心成為了現實,怎么辦?它不能,也不忍心殺死自己的小狼崽,它是一個母親,不能丟下孩子獨自逃命。現在是狼的生育季節,剩下的都是地位未穩的公狼,把它們招聘進來,只會增加負擔。在逃亡與母愛的催促下,母狼吞食了獵人的毒肉,為了不讓獵人得到自己的狼皮,母狼把自己背上的皮咬得千瘡百孔,回到狼洞,母狼舔著自己的每一只狼崽,然后朝圍觀的人嗥,一直嗥到咽氣……有對狼野性的佩服,小狼格林絕不允許讓人牽著走。如果有人要牽它,那么它就讓肚皮在水泥地上拖,寧死也要自由!
格林媽媽的母愛,人也比不上。格林爸爸最勇敢了,小狼格林的野性,誰也想不到。作者李微漪付出了許多,才將小狼養大,并成功放歸田野。
我明白了,先付出,才有回報。
我非常喜歡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書,讀了四遍。書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雙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媽”李微宜共度了9個月的艱苦生活,終于重返狼群。沒有人能夠想象狼媽訓狼法的風險有多大?用“九死一生”來形容十分形象,養活一只小狼十分艱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實上小狼格林經歷了不下十幾次的死里逃生,就連狼女自己也多次與死神擦肩而過。最讓我深深感動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脅下,狼媽李微宜任然咬緊牙關,沒有退縮,沒有心軟。她甚至為了小狼能夠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為狼群聚餐時的“一道主菜”的精神準備。李微宜不僅膽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帶著只有3個月大的格林來到獒場,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敵啊!然而狼媽不惜幾次冒著小狼命喪獒牙的危險,使小狼格林學會了察言觀色,尋找保護傘,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媽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給了李微宜。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媽成功把小狼放歸狼群,放歸到了屬于格林自己的家。看完這本書我沉默了許久,我心里想為什么這么多人對某種動物有偏見呢?難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貍都是反面角色,他們難道就應該被別人視為不仁不義者,白眼狼,狼狽為奸嗎?有些人說狼殘忍總是吃一些可愛的小動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難道不吃肉,只會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嗎?有些人說狼殘忍,但他們不想一想活剝狼皮更加殘忍。所以請大家不要對任何動物有偏見,跟不要傷害動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見一個男人的皮包上掛著一條棕色狼尾巴!這尾巴在風中一搖一擺好像在說:“可惡的人,你們竟把我們的尾巴給拔下來當裝飾!”我在遠處還偶然聽到那個男人笑著對朋友說:“我最愛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這狼尾巴,多好看。”聽到這話我心里頓時我冒三丈,你就是這樣愛狼的嗎?你什么時候從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難到不知道它們是多么痛苦嗎?你愛它就是用它的皮當裝飾的嗎?你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記得還有一次,我在電視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員在唱齊秦的歌《狼》之間她身上披著一身狼皮,嘴里唱著“我是一匹來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這非常殘忍嗎?為了收益高,為了更漂亮,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還不如唱我是一個殘忍的人呢!
好了說到這里我請大家不要對狼,或一些名聲不好的動物有偏見,它們也許是被逼的才吃可愛的動物,它們又也許自己天生聰明而被別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傷害他們,他們的皮毛也許真的十分漂亮美麗,也許真的十分溫暖舒適,可這也是屬于它們的,請不要為此去殘忍的殺害它們,我們都要做個有愛心的人,擁有一顆愛護動物的心。
重返狼群閱讀心得感想精選篇5
《重返狼群》,看到這個題目,我瞬間想到了姜戎的《狼圖騰》,狼圖騰就講述了一頭野生狼被人類圈養,基本磨滅了狼性,用僅存的狼性,被鐵鏈勒死的悲慘故事。難道作者要悲劇重演嗎?翻開首頁,看到作者被譽為“狼女”,我平靜下來,期待著狼女養狼的故事。
父母雙亡的小狼在無依無靠的情況下,用裝死平靜的耗時間,等待死亡。主人公李微漪想見見小狼,不惜長途跋涉,卻發現所有的狼都死了。絕望的長嘯讓小狼崽子好像感受到了雙親的呼喚,結束了裝死,睜開眼睛,獲得了“重生”。主人公和男友為小狼做了該做的一切,給小狼足夠的食物;給小狼自己的名字“格林”。可是,隨著小狼越長越大,都市生活顯然并不適合小狼,小狼孤寂的狼嚎也訴說著小狼的心事。于是,媽媽般的李阿姨陪著小狼來到草原,過了長達九個月的半野人生活。最后順利的讓小狼重返家園。很辛苦,但她沒放棄。她是善良的“媽媽”,熱血沸騰,愿意給予他人關愛。狼就是狼,并非它類。
半狼半狗就不可能是狼,為了自己的孩子,她卷上鋪蓋,來到狼山,和小狼相依為命。在這段相處中,我愈發覺得狼并不是前人所說的“狼子野心”“狼狽為奸”的動物,他們的感情比任何食肉動物都豐富。有誰知道,小狼獵到食物,總會給親狼剩下一些,這種愛,是我們的百善之首,有些人還做不到,就將狼視作可恥的動物,真好笑。
不管是李阿姨生病時候的野兔;還是狼山上不離不棄的提供肉食品;甚至是最后一次見面和擁抱,我都能體會到狼的一身熱血。狼能揣摩出狼親對他的愛,他們是很懂感情的動物。李媽媽尊重狼的野性,不像陳陣一位的掠奪。狼不管從生理還是心理來講,都不是冷血動物,他們有著細膩的情感。
還好小狼碰到的是可以吃苦耐勞的李微漪阿姨,如果碰上一些紙醉金迷的暴利不良商販,不知道你還要受到什么。李微漪阿姨是一位很睿智的女人,她把自己的愛,全發揮在小狼身上,那一種母性的溫柔,填補了小狼已逝的雙親。其實并不是有奶便是娘有愛一樣是娘。她努力讓小狼恢復狼性,渴望讓小狼過上真正的狼的生活,她是一位偉大的美麗女性。
讀了挺多關于狼的故事,我一直有一個問題:為什么人想辦法達到目的是聰明機智;而食肉動物為了溫飽問題想辦法得到食物就成了狡猾。狼不管是五感還是應變、反應能力甚至運動能力都比人強得多,為什么狼不是人類的老師而是壞蛋?告訴我,腐朽偏激的古文化到底誤解了多少偉大的動物?
放回草原的格林,不知道會不會在遇到捕狼架··他的未來,我還是很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