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公務員報考指南(5)
職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小于面試名額時不削減招考名額,但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四十一)深圳市教育局1501D047職位其他條件“具有2年以上中小學教學工作經歷”如何確定?
中小學教學工作經歷指在公辦或民辦的普通中小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工讀學校、中等職業學校或幼兒園教學崗位上的工作經歷。
報考1501D047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有明確的中小學教學工作經歷起止時間且截至2014年12月23日累計滿2年的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原(現)學校證明、勞動合同、聘任(用)合同(協議書)等,均需明確為教學崗位。
(四十二)對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1501D049職位其他條件“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定”如何理解?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定:仲裁員應當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曾任審判員的;
2.從事法律研究、教學工作并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
3.具有法律知識、從事人力資源管理或者工會等專業工作滿五年的;
4.律師執業滿三年的。
即只要符合上述四個條件之一的,即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0條規定。
(四十三)對報考公安機關警察、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公安機關警察、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人員的身體條件,應同時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四十四)對報考公安機關警察、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警察、監獄戒毒管理機關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其中,報考深圳市公安局從事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網絡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翻譯職位(職位編碼為:1501M009—1501M018、1501M021—1501M023)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四十五)色弱能否報考深圳市公安局從事法醫工作的職位以及從事物證檢驗及鑒定等公安技術工作的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深圳市公安局從事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類職位(職位編碼為: 1501M009—1501M014)的,色弱,不合格。
(四十六)乙肝病原攜帶者能否報考深圳市公安局特警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深圳市公安局從事特警職位(職位編碼為:1501M028—1501M030)的,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四十七)資格復審、考察主要有哪些內容?
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遵守計劃生育政策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具體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要求執行。
(四十八)擬招人員如何辦理報到手續?
經審批同意聘任后,擬招人員應按照招考單位的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招考單位統一辦理公務員報到手續。
(四十九)公務員報到時間如何確定?
公務員報到時間按以下辦法確定:應屆畢業生及市屬單位擬聘的社會人員均以到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報到的時間作為公務員報到時間;區屬單位擬聘的社會人員以到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辦理報到的時間作為公務員報到時間。公務員報到時間將作為聘任合同起始時間、試用期開始時間和工資起算時間。
(五十)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要簽訂合同嗎?期限多長?期滿可否續簽?
經審批同意聘任后,由招考單位與擬招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深圳市聘任制公務員管理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此次公開招考的公務員首次合同期限為3年,試用期1年,包含在首個合同期限內。合同期滿,單位與公務員雙方愿意續簽合同的,可直接續簽,續簽合同的期限一般為5年。符合條件的公務員連續滿10年的,單位可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四、其他
(五十一)違反考試紀律的將如何處理?
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
(五十二)此次招考的查詢網站是什么?
深圳組工在線網址:http://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址:http://www.szhrss.gov.cn。深圳市考試院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
(五十三)如何了解各招考單位的工作職責及機構設置等情況?
各招考單位的有關情況見深圳政府在線信息公開欄目(網址:http://www.sz.gov.cn/cn/xxgk/jgsz/)。
(五十四)對考生服務系統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涉及考生服務系統使用技術問題咨詢請撥打技術咨詢電話:0755-25943055(受理咨詢時間: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8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syjszc@qq.com進行反映)。
涉及報名信息填寫及考務工作安排等咨詢請撥打深圳市考試院電話:0755-83776655(受理咨詢時間: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1月8日的工作日9:30-11:30, 14:30-17: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sykwb@szhrss.gov.cn進行反映)。以上電話及電郵不受理涉及招考政策的咨詢。
(五十五)對招考政策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對招考政策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755-12333,0755-82108433、82108735(受理咨詢時間:2014年12月23日至29日的工作日9:30-11:30,14:30-17:30)。以上電話不受理涉及考生服務系統的咨詢。工作人員僅對公告內容及政策給予解釋,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職位條件進行確認。對報考人員咨詢較集中的問題,將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微博(http://weibo.com/2859077894、http://e.t.qq.com/szsrlzyhshbzj)適時發布信息,請報考人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