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4)
37. 體能測評有何規定?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考生在測評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練習,熟悉規則;縱跳摸高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測評結果得出后均不進行復測或補測。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
38. 進入面試環節后,考生能否放棄考錄資格?
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要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省公務員。
39. 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東省2015年公務員的考錄,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40. 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工作由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由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原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印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定的相關職位(含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警察職位和法檢機關的司法警察職位,以及外交、海關、海事、檢驗檢疫、安監等部門中的部分職位)錄用公務員,其相關項目應按照該標準執行,未作規定的職位或項目,體檢標準仍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其他部門招錄公務員,都要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41.對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是否有身高或體重要求?
沒有。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須體能測評,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要求。
42.對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視力有何要求?
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單側裸眼視力低于4.8的,不合格。其中,報考從事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信息通信、網絡安全管理、網絡安全執法、痕跡檢驗、刑事技術、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排爆、警犬技術類職位,司法行政部門獄醫、心理矯正類職位,監管場所醫學類職位的人員,單側矯正視力低于5.0的,不合格。
43.色弱能否報考從事法醫工作的職位以及從事物證檢驗及鑒定等公安技術工作的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法醫、物證檢驗及鑒定職位的,色弱,不合格。
44.乙肝病原攜帶者能否報考特警職位?
不能。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報考特警職位的,乙肝病原攜帶者,不合格。
45.哪些情況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忌鷮Ψ钱斎?、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46. 粵東西北地區鄉鎮機關空缺職位如何調劑補錄?
粵東西北地區鄉鎮機關如出現職位空缺,可在報考同一縣同一項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不區分空缺職位原規定的專業條件,總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選擇職位,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補錄機會。如本縣內調劑補錄后尚有空缺,可在本市內同一項考生中調劑補錄。調劑補錄的考生須在職位所在縣的鄉鎮工作滿5年。
47. 粵東西北地區公安系統公安專業職位空缺如何調劑補錄?
粵東西北地區公安系統“公安專業職位”如出現空缺,可在報考全省“公安專業職位”的考生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調劑補錄,不區分空缺職位原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等條件,總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選擇職位,不愿接受調劑的考生可放棄補錄機會。調劑補錄的考生須在補錄崗位工作滿5年。
48.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和時間是什么?
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電話:020-83133934、87185179。
咨詢時間:2015年2月9日至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休息時間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