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復習方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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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法律知識
第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
第六、《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七,《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等法律中重要的知識考點。
法律的規(guī)定是死的,是具有權威性,在考試時一切理論如果與法律條文發(fā)生沖突,都是錯誤的,記錯了法律條文,答題自然也不對。
(四)學會簡單應用
學習法律知識的目的是在于應用法律知識解決我們社會生活中所發(fā)生的各種問題,法律貴在實踐、貴在應用,如在考試中的案例題,就是專門考查應考者應用法律條文和理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是一種綜合應用類的題型。在準備應考時,用于訓練的案例一般比較簡單的,不會出現(xiàn)分歧意見的,這樣考試時才能有統(tǒng)一答案;那些有較大分歧、十分復雜的案例,很難得出大家都信服的答案,考試中一般不會涉及。
(五)復習步驟與考試的對應關系
上面所介紹的復習步驟,與考試題型之間有一定的直接對應關系,即每一個復習步驟都是針對一種或幾種考試題型進行的。例如:記牢基本概念,目的是應付名詞解釋題和定義判斷題
(六)如何抓住重點
任何一個學科都有自己的重點問題,但公務員考試由于采用題庫方式命題和標準化的考核方式,所以涉及面較廣,覆蓋了各章節(jié)。如果只從考試的角度看,理論界公認的重點問題都會在題庫之中,但不一定就會在本次考試中出現(xiàn),所以抓重點就是要抓各章節(jié)中所提示的標題和法律條文。在抓重點時,還要注意:法律條文比理論重要;中國的制度比外國的制度重要;已有法律規(guī)定的內容比尚無法律的內容重要;無爭論的問題比有爭論的問題重要;有多種觀點的問題以教材的觀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