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考體育至少提5分選考項目
根據要求,凡報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的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考試時間在2015年4月至5月,具體時間由各地確定。
考試項目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設必考項目和選考項目。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跑,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由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確定,并在考試前2個月向考生公布。選考項目應列出若干個,讓學生從中選擇。
【分值】再提5分不得低于45分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深化體教結合的意見》,“從2013年起,逐步增加初中畢業體育考試成績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中考成績中的權重”。2015年,安徽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總分值定為不低于45分。
必考項目與每個選考項目的分值由各市、省直管縣教育局自行確定。各單項成績測試時以0分為起點,不得設最低分。合肥市2014年中考體育總分為40分,根據此次省里的要求,至少要提高5分。
【評分】鼓勵設體育平時成績
具體的評分標準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選考一分鐘跳繩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中沒有收錄的項目,可參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2007年頒布施行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初中三年級相關項目的評分標準。
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是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運動與健康”維度的實證材料,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計入升學錄取總分。鼓勵各地把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與體育課程教學相結合、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相結合、與學生日常鍛煉過程相結合,設立平時成績。但平時成績應在考試分值45分以外單列。
【緩考】
因肢殘喪失運動能力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申請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免考緩考申請表》,注明免考原因,出示醫院的有效證明,經家長、班主任簽字和學校批準后,報當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審批時,必須安排2名以上的專門人員對免考考生進行目測,并由目測人簽字。經審核批準同意免考的學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滿分計入中考總分。
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而申請免考的學生,應有醫院的詳細病歷和證明,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核批準同意免考的此類考生,免考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中考體育成績按中考體育總分的70%計入中考總分。
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初中升學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參加緩考的學生,由當地體育考試領導機構規定時間集中組織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