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師資格《心理學》常見考點:教學測量與評價(2)
14.教師自編測驗的特點:
(1)測驗由教師本人,或使用者根據不同的目的或時間來編制;
(2)對不同的被測者,有不同測題、時間限制和記分手段,比較靈活;
(3)測驗規模限于校內或班級,測驗的適用范圍較小;
(4)以教師本人的經驗來估計測驗的可靠、有效和實用。
15.教師自編測驗的步驟:
(1)確定目的;
(2)確定學習結果;
(3)列出課程內容;
(4)寫出考試計劃或細目表;
(5)針對學習結果,選擇適合的題型。
16.教師自編測驗的類型:
(1)客觀題,包括是非題、匹配題、填空題和選擇題;
(2)主觀題,包括論文題和問題解決題。
17.有效自編測驗的必要條件(特征):
(1)信度。指測驗的可靠性,即多次測驗分數的穩定一致的程度;
(2)效度。測量的正確性,測量出其所要測量的東西的程度
(3)區分度。測驗項目對所測量屬性或品質的區分程度或鑒別能力。
18.編制測驗的注意事項:
(1)測驗應與教學目標密切相關;
(2)測驗必須是教學內容的良好取樣;
(3)根據測驗目的,確定測驗的結構;
(4)注意測驗信度,解釋結果時應慎重;
(5)測驗應該能促進學生的學習。
19.自編測驗常見的錯誤:
(1)過于相信自己的主觀判斷而忽視測驗的信度和效度指標;
(2)對測驗準備的重要性缺乏足夠的認識,準備不夠,甚至沒準備;
(3)編制的測驗太簡單,題量太小。
20.非測驗的評價技術:
(1)案卷分析;
(2)觀察;
(3)情感評價。
21.觀察信息記錄方式:
(1)行為檢查單;
(2)軼事記錄;
(3)等級評價量表。
22.測評結果的報告形式。
(1)分數制;
(2)等級制:合格與不合格;
(3)其他方式:①個人鑒定;
②觀察報告;
③家訪或家長會。
23.合理的評分過程應包括:
(1)搜集有關學生的信息;
(2)系統地記錄下評定的結果,并隨時保持最新的結果;
(3)盡量將搜集的資料量化,用數據來表示學生的學習情況;
(4)加大最后測驗得分的比重;
(5)評定應該以成就為依據,不要和其他特征的評定混雜起來。
24.標準化測驗的優點:
(1)客觀性,比教師自編測驗更加客觀;
(2)可比性,使得不同考試的分數可以進行比較。
25.標準化測驗的不足:
(1)不能提高或促進學生的學習;
(2)要求接受測驗的人在所有的重要方面都接近標準化樣本;
(3)公平性有爭議,在測驗上的得分受其知識經驗影響,存在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