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公考申論范文參考
貴州省公考申論范文參考(一)
各級政府在執政過程中,必須樹立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中國有句古話叫作“得民心者得天下”,孟子曰:“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只有從人民群眾的立場角度看待問題、考慮問題、解決問題,才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體現。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落實執政為民的執政原則,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各級政府在執政過程中,要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為本。近年來,頻頻發生的社會群體性事件,大多數都是由于政府侵犯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而沒有相應的補償機制予以彌補。導致在群眾不滿的情況下,被一些非法分子肆意操縱,借機制造事端。因此,各級政府必須要關注拆遷、企業改制等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的利益協調。禁止損害群眾利益的事件發生,懲治違法行為。
各級政府在執政過程中,要選擇親民愛民的執政方式方法。加強與民交流,密切聯系群眾。及時向群眾發布政府真實信息,防止由于造謠信息傳播最終引起群眾對政府誤會的事件發生。此外政府更要深入基層,關心人民群眾的實際需求,聽取他們的訴求,積極回應他們的問題。杜絕領導干部在遇到社會群體事件時,隨意動用暴力機關,暴力鎮壓群眾的抗議。在處理不善的群體性事件中,領導干部不注重與民溝通解釋,而是一味動用暴力,最終導致處理失當。
《孟子》中齊宣王問孟子:“德何如,則可以王矣?”孟子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如何治理好國家和社會,孟子說,讓百姓安居樂業而成就大業,是沒有任何勢力可以攻破的。當前在依法治國的要求下,能保證以人為本的核心不變,就能保證國家的安定,社會的和諧。
貴州省公考申論范文參考(二)
大道之行 天下為公
古語有云:“治身莫先于孝,治國莫先于公”,足見社會公平是亙古不變的真理。縱觀古史,從“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法理名言,到劉邦入關中后“殺人者死”的約法三章,對于公平的思量考慮由來已久;從鐵面無私、秉公斷案的包拯,到為斗奸臣嚴嵩而罷官的海瑞,維護社會公平,古人早已身為世范。
放眼當下,富二代比比皆是、官二代層出不窮、“考不過x二代”的蘿卜招聘此起彼伏、“寧用武大郎,不用穆桂英”的性別歧視頻頻出現,都折射出我國確實存在一些社會不公現象。因此,必須促進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
實現社會公平有利于消除社會矛盾。古語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這種心態在當前有著一定普遍性。隨著經濟社會轉型期的不斷深入,帶來了社會分配不均衡、進而出現了社會貧富差距擴大、以至于社會仇富仇官情緒開始出現,這些問題就如西方管理學中的“多米諾骨牌效應”所寓意一樣,促發了社會當中的各種矛盾。俗話說:“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而社會矛盾追根溯源還得落到社會公平上來,補齊社啊會不公平的短板必將使得社會矛盾慢慢消失于無形,不至于產生愈演愈烈的趨勢。
實現社會公平有利于政府形象。古語有云:“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思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足見民眾與政府之間其實是良性互動的關系。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憂群眾之所憂才是政府形象的“助推器”,而當前群眾所想、所急、所憂之事究竟是什么呢?是買不起房?是看不起病?是上不起學?不!應該是“人有我無”、“人優我劣”的心理落差、應該是“廣廈萬間、良田千頃”與“臥榻三尺、一日三餐”的現實反差、應該是“朱門酒肉臭”與“路有凍死骨”的強烈對比,而這些影響政府形象的“里子”從根本上來說其實是種種的社會不公。古語有云:“登高必自卑”。由此可見,要政府滿意度必自社會公平這一“基石”而始。
實現社會公平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當前的很多社會不公現象產生了一系列的“蝴蝶效應”,如對改革不以為然,又如對改革抱有抵觸,再如對改革無動于衷。凡此種種都成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絆腳石。當“寒門難出貴子”現象不斷出現、當“讀書無用論”開始蔓延、當“逃離北上廣”漸成常態......社會不公平愈演愈烈,必將阻礙人民對改革的信心。故此,必須解決社會公平來掃除民眾對改革后遺癥的擔心、化解對改革前景的憂心、重拾對改革之路的信心,進而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的推進。
古語有云:“論天下者,必循天下之公”。實現社會公平有利于消除經濟社會轉型期的矛盾、政府形象、深化全面改革。有鑒于此,必須努力消除分配不公、縮小貧富差距、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如此才能促進社會公平,增進人民福祉。
貴州省公考申論范文參考(三)
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
教育公平是當前教育領域的焦點問題,其中城市流動人口子女教育權利的不平等問題,尤為社會各界所關注。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必須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各級政府是實施義務教育、提供教育公共產品的責任主體,要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必須強化政府責任,落實黨和國家“努力實現教育平等,維護社會公平”的有關方針政策,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
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我國社會和諧穩定與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近年來,我國流動人口規模不斷膨脹,并呈現出“家庭化”的趨勢。有了家、有了孩子就有教育需求,而流動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卻遭遇種種障礙:首先是戶籍制度的壁壘。由于我國居民的戶籍與教育等社會福利相聯系,流動人口子女沒有戶籍就難以在當地入學,這成為流動人口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最大障礙。其次是教育資源的“瓶頸”。城市人口密集,教育資源有限,難以承受外來流動人口子女的就學壓力。最后是地方利益的門檻。出于地方利益考慮,流入地政府和公辦學校往往保證本地居民子女的教育需求,對外來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設置門檻,將無力負擔高昂學費的農民工子弟拒之門外,使國家的有關政策很難得到真正落實。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關系到千千萬萬家庭的幸福,關系到教育公平,關系到社會的和諧、穩定與可持續發展。要實現教育平等,進而推動社會在和諧氛圍中持續進步,就必須妥善解決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問題。
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當前我國的現實選擇。在社會管理制度難以的條件下,各地方政府立足當地實際,采取穩妥的方式逐步推進流動人口子女“學有所教”是最現實的選擇。這不外兩條路,一是依托公辦學校,二是扶持民辦學校。《義務教育法》和有關文件規定,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武漢市的經驗表明,只要政府有足夠的決心、采取得力的措施,就一定能把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落實到位。具備條件的城市政府應借鑒武漢市做法,保證足夠的財政補貼,對流動人口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一視同仁,納入公辦學校就讀。不具備條件的地方,應引導、支持民辦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的發展,給予一定數額的財政補貼,保證校舍、體育和衛生等基礎設施達標的需要,并對經濟困難的流動人口子女就學給予資助。同時,教育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引導其使用統一教材和考核標準,建立穩定的師資隊伍,提高教學和管理水平,走規范化發展道路,更好地滿足流動人口子女的教育需要。
流動人口及其子女是社會平等的一員,但要實現這一群體真正與社會其他成員平等還“任重而道遠”。實現社會平等必須從實現教育平等做起,各級政府要把解決流動人口子女教育問題作為促進社會公平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以此為口,促進流動人口群體平等融入社會,進而推動社會的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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